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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顺德区吖良自行车维修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处罚
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信用中国(广东佛山)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,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吖良自行车维修店,该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处罚。具体信息如下:

 

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〔2022〕381号
处罚类别 罚款;没收非法财物
罚款金额(万元) 0.09485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0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
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电动自行车与对应的《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》上标示外观形状不符,属于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第十条第(十二)项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假冒伪劣商品:(十二)商品质量不符合标识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的;”所指的假冒伪劣商品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第八条第二款“禁止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;……”的规定。应予处罚,建议立案调查。
处罚依据 根据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第五十五条
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,并作出以下处罚:一、没收涉案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3辆(商标:台铃,型号:TDS33FZ 1辆;商标:台铃,型号:TDZAJ1Z 1辆;商标:台铃,型号:TDZAN5Z 1辆);二、罚款玖佰肆拾捌元伍角(¥948.50)。
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》
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吖良自行车维修店
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号
92440606MA55QGP80Q
法定代表人 潘**
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
处罚决定日期 2023-04-13
公示截止期 2026-04-13
处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
数据来源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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